野猪肉
(《食疗本草》)
【来源】为猪科动物野猪的肉。
【动物形态】野猪(《唐本草》),又名:野彘(《淮南子》)。
体长约1~2米,体重约150公斤,最大的雄猪可达250公斤,雄比雌大。外形与家猪相似,吻部十分突出。雄猪的犬齿特别发达,上、下颔犬齿皆向上翘,称为獠牙,露出唇外;雌猪獠牙不发达。四肢较短。尾细。躯体被有硬的针毛,背上鬃毛发达,长约14厘米,针毛与鬃毛的毛尖大都有分又。毛色一般为棕黑色,面颊和胸部杂有黑白色毛。幼猪躯体呈淡黄褐色,背部有6条淡黄色纵纹,俗称"花猪"。
多栖息于灌木丛,较潮湿的草地,或阔叶及混交林中。夜间或晨、昏活动。性极凶猛,一般结群活动。杂食性,以幼嫩树枝、果实、草根、野菜、腐肉等为食。亦盗食农作物。分布很广,遍及全国。
本动物的皮(野猪皮)、头骨(野猪头骨)、蹄(野猪蹄),睾丸(野猪外肾)、胆(野猪胆)、脂肪(野猪脂)、胆囊中的结石(野猪黄)亦供药用,各详专条。
【性味】甘咸,平。
①《本草衍义》:"味甘。"
②《纲目》:"甘,平,无毒。"
③《医林纂要》:"甘咸;寒。"
【功用主治】治虚弱羸瘦,便血,痔疮出血。
①《食疗本草》:"主癫痫,补肌肤,令人虚肥,肉色赤者,补人五藏,不发风虚气也。"
②《日华子本草》:"主肠风泻血,炙食。"
③《医林纂要》:"补养虚羸,祛风解毒。"
【用法与用量】内服:煮食。
【宜忌】《纲目》:"服巴豆药者忌之。"
【选方】治久痔,下血不止,肛边痛:野猪肉二斤,切,著五味炙,空心食,作羹亦得。(《食医心镜》)